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改革,农业综合开发局更名

由:admin 发布于:2024-08-15 分类:素质提升 阅读:50 评论:0

第二次机构改革的内容

机构改革,制置三司条例司,市易法,保甲法。改革税赋方田均税法,均输法青苗法,募役法。新修水利。军队改革,裁兵法,将兵法,保马法,军器监法。改革科举,三舍法,贡举法。青苗法。这个办法是他在鄞县试用过的,现在拿来推广到全国实行。农田水利法。

这一时期的特点:一是变迁的动力主要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;二是政治因素成为社会分层的主导因素;三是制度因素中的身份制、户籍制、单位制对社会成员的分层影响很大;四是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基本上处于停滞和不变状态。第二次大变迁发生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。

法律分析:第一次改革启动于1982年。改革之前,国务院工作部门达100个,人员编制达到1万人。改革后,国务院所属部委、直属机构和办公机构裁并调整为61个,编制减为3万多名,精简25%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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